聯合報記者楊正海/台北報導
台北大巨蛋去年11月2日取得使照,試營運至1日,2日正式營運。台北市蔣萬安上午受訪指出,會請遠雄把最後的方案送進市府備查。體育局則證實,根據遠雄提送的大巨蛋場地收費標準,以國內棒球賽事為例,售票入場活動場租為52.5萬元,另有10%票房抽成比例;若屬免費入場活動,因無票房抽成,場租為105萬元。
對於大巨蛋營運場租50萬,外加門票10%?遠雄1日回應,拍板結果會另行公告;蔣萬安上午參加貓空纜車新春換新裝記者會受訪也被媒體問到,傳出周杰倫將第一個「攻蛋」?蔣萬安說,這些其實都還沒有最後確定,市府都會依照相關的程序,請遠雄把最後的方案送進市府備查。
北市體育局表示,根據遠雄提送的大巨蛋場地收費標準,以國內棒球賽事為例,售票入場活動場租為52.5萬元,另有10%票房抽成比例;若屬免費入場活動,因無票房抽成,場租為105萬元。
由於是送備查,預料將按此方案。體育局也重申,大巨蛋雖屬BOT案,但已要求遠雄針對棒球賽事訂定合理的場租收費標準,使重要的大型棒球比賽都有機會到大巨蛋舉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