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芃/台北報導
樓梯間別再堆雜物!北市建管處12日宣布擴大公安檢查範圍,103年開始,11至15層的集合住宅也須辦理公安檢查簽證和申報,每3年1次,檢查項目包括樓梯間、避難層出入口等。未依規定申報,建管處將開罰6至30萬元。
明年開始,北市11至15層的集合住宅大樓須辦理公安申報,民眾也不得在樓梯間等公共區域堆放雜物,以免影響逃生安全。(圖/好房資料中心)
內政部原本規定16層以上的住宅才須做公安申報,北市擴大適用範圍,將11至15層的建築也納入,全市有超過900棟。每3年須申報1次,明年的申報期間是1月1日至3月31日。建管處副總工程司邱英哲表示,檢查項目有「直通樓梯」、「安全梯」、「避難層出入口」、「昇降設備」、「避雷設備」和「緊急供電系統」6項,民眾可查詢「內政部營建署建築管理資訊系統」,請專業的檢查機構做檢查,並向建管處申報,未來建管處也會抽查。
他也說,依照規定,樓梯間平台的迴轉半徑範圍內,不得有物品阻擋;迴轉半徑以外的部分,可擺放活動式物品,若屬固定式,則要選擇不易燃的材料。換句話說,多數民眾在樓梯間擺放的鞋櫃、腳踏車,都得收起來。
建管處提醒,如果未依規定辦理公安檢查申報,將會對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開罰6至30萬元。民眾有相關疑問,可電洽1999轉8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