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陳秋雲/台中報導
政府大推綠色運輸,鼓勵民眾換購電動車輛,台中市議員李中指出,集合住宅的居民雖想買電動車,卻因設置合法充電樁如何分攤電費問題而卡關。都發局長黃文彬表示,會採納議員的意見,請住宅工程處盡速研議台中市社區電動車增設充電設備管理辦法。
李中表示,不少民眾向他反映,很想呼應政府綠色運具政策,購買電動車,但家住集合住宅,既不能自己付費私設充電樁,目前公寓大廈相關規約,也沒有相關設置充電樁的辦法或規範,以致社區不敢開放設置,他們只能望電動車興嘆。
李中說,都發局正研擬充電樁設置辦法,但僅針對未來要興建的集合住宅,既有的建物卻因電力費用分攤問題,阻礙綠色運具政策普及化的腳步。
他發現台北市去年制定公版的規約辦法,可讓各社區依循,修訂出自己社區的辦法,經區權會通過後設置充電樁,讓民眾騎電動車,可以回家充電,提高購置率。他請都發局盡速因地制宜研擬台中市的版本,滿足民眾購買電動車的需求,也讓社區電費分攤問題得以解決。黃文彬表示,會採納議員的意見,請住宅工程處盡速研議。
豐原社區管委會指出,社區停車場要設電動車充電樁,還須考慮有沒有空間可設置,一般老式集合住宅幾乎把停車場用到極致,設充電樁有困難。
西屯的社區管委會則反映,不少居民的確有此問題,買電動車卻無處可充電,管委會多次提案,都無法取共識,如果市府可訂出公版,可讓各管委會因地制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