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吳淑玲/綜合報導
台南市建築基地開放空間管理維護要點去年10月公布實施,明定申請容積獎勵的建案,造景、休憩等開放空間應全天開放,方便公眾通行、休憩等,市議員許又仁說,市府應公開所有建案開放空間圖資,監督落實全天開放,若有設圍籬阻絕或違法變更,須訂出罰則。工務局指出,近來房地產發展快速大樓推案多,幾乎都有容積獎勵,將彙整及公布,要求落實全天開放,否則限期改善,並將擬訂罰則。
有大樓住戶認為,社區開放空間深夜常有人飲酒喧譁,甚至吵架等,曾1夜報警3次,也有亂丟菸蒂、垃圾等問題,希望「內外有別」,靠道路人行道的開放空間可全天開放,但中庭仍要適時管制以免影響住戶。
工務局指出,該要點明訂起造人或建築物管理人應於開放空間臨接道路側、出入口或明顯可見位置設置開放空間告示牌,載明開放空間位置範圍,近來15層以上大樓幾乎都有容積獎勵,都要求落實開放空間全天開放,會不定期稽查及加強管理。
工務局說,公寓大樓多為私人空間,雖依建築法劃定開放空間供公眾通行、休憩使用,但住戶也希望能保有居住環境的安寧,因此要點施行前領得使用執照的建築物,得依既有設施設備管制夜間使用時段。
許又仁認為,台南日益都市化,大樓建案越來越多,像高鐵特定區就有10幾個大樓推案,目前只有台北、台中市府在網路公布開放空間資訊,要求市府比照辦理。
工務局指出,該要點也規定開放空間已設置鐵絲網圍籬、柵欄式圍籬或喬木灌木樹叢,高度1點5公尺以下且不影響公眾使用者,得予拍照列管外,其餘若有封閉開放空間或阻礙公眾使用的情形,將要求限期回復原狀,市府也將擬訂罰則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