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 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不動產逾放比升高,但金管會因應政府政策,擬將公共建物等免計入銀行業建築融資限制,近一、兩周即可發布規定,包括長照、社會住宅及2012年前廠房興建等,都不列入銀行法72-2條適用範圍。
現行銀行法第72條之2規定,商業銀行辦理住宅及企業建築放款總額,不得超過存款總餘額及金融債券發售額之和的30%。為有效引導餘裕資金投入實體產業,在融資面,金管會將檢討放寬銀行法第72條之2適用範圍,以支援政府重大公建。
建築融資限制擬放寬(好房網News記者張聖奕/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