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News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繼市議會決議要求台蘭公司在一星期內清償市府欠款,蔡淑惠、賴惠員、陳文科、陳進益等議員21日又找農業局與法制處召開記者會,緊盯市府執行情形,並要求市府依約解除與該公司的委任關係。農業局副局長郭伊彬表示,台蘭公司除之前在銀行打烊後抱著400多萬小鈔至市府繳納罰款外,從100年6月起迄今未繳納土地租金。
農業局副局長郭伊彬指出,台蘭公司積欠2年未繳的土地租金,該局已在今年5月29日發文限期該公司在6月24日前繳納,否則將再發文通告該公司違約。
蔡淑惠、賴惠員、陳文科、陳進益等議員質疑台蘭行徑如此惡劣,故意選在銀行打烊後抱著400多萬小鈔繳納罰款,而且又拖欠租金不還,背後一定有靠山,要求農業局找出該公司的組織章程,找出其背後靠山。
議員們並對市府直至今年5月29日才發文該公司改善缺失的做法無法理解,抨擊農業局已明顯怠慢,要求相關的行政處分得在專案報告時一併提出,且需依約解除與台蘭公司的委任關係。
針對依約解除與台蘭公司的委任關係部份,市府法制處表示,此次已是市府第2次要求業者改善,依合約規定有3個選項,包括依情節輕重每日罰款1至10萬元,得連續處罰。若乙方不繳違約金,市府得從屢約保證金扣抵,乙方並得依市府所訂期限補足差額。第2選項則是終止乙方營運之一部份或全部,若乙方可在限期內改善,則可繼續營運。第3個選項則是終止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