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趙容萱/台中報導
台電在鄰近台中高美濕地的台中港務分公司租用草地放置廢棄風機葉片,台中市環保局昨獲報到場,查獲有風機破裂扇葉片飄散汙染地面,再查出台電未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以網路申報,將分別依廢清法等開罰。
聯合報陽光行動去年推「風電垃圾來襲」專題報導,台電當時強調拆卸風電葉片均妥善保存,但相隔數月,鄰近台中高美濕地的台中港務分公司轄區草地仍散落廢棄風機葉片殘骸,從空中俯瞰宛如葉片墳場,綠能垃圾已成現在進行式。

環保局派員會同台灣港務公司台中分公司、台電再生能源處人員至港埠管制區勘查,當場查獲現場確有風機破裂葉片飄散、未妥善貯存致汙染地面,已符合裁罰要件,依違反廢清法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可處6000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台電人員表示,現場是租地暫置,並非棄置。
環保局再查出,台電未依規定提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以網路申報部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1款、第2款規定,將依法分別裁處300萬元以下罰鍰。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環保局說明,電力供應業屬環境部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的事業,台電依規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環保局審查核准後,才得以營運,且應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其廢棄物的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輸入、過境或轉口情形。
環保局強調,後續環保局將限期台電清理風機破裂扇葉,並依規定提報事業清理計畫書,若未依限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次處分,以維護當地環境品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