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文博/台南報導
市府旁的體3用地,去年底起遭吳姓男子用貨櫃屋佔用,並違法向民眾收費,連分局長、法官都被收50元停車費,雖有民眾多次舉發,市府各單位竟互踢皮球,議員昨天召集市府各單位會勘,決議8日要將貨櫃屋拆除。
吳姓男子強佔體3用地違法對民眾收停車費,市議員與相關單位會勘。(記者黃文博/攝影)
60多歲的吳姓男子去年底開始,竟在中華西路、永華路附近的體3用地,搬來1個貨櫃屋擺在汽車入口處,並設停車收費招牌,強行向前往該處停車民眾收費,有分局長和法官均曾被收費50元,有民眾投訴,但吳男竟拿出清朝的地籍資料,說這片土地是他的祖先所擁有,市府一直無法處理。
昨天下午,市議員洪玉鳳、蔡淑惠召集相關單位前往現場會勘,但業者事先風聞,已關閉收費亭,不過門旁還貼有國稅局的營業稅單,且透過玻璃窗,仍可見到桌上還散置收費收據本及相關用品。
洪玉鳳指出,吳某從10年前,即佔用府前路的公有地當私人停車場收費迄今,去年底又變本加厲,連佔地數公頃的體3用地都說是他的祖先所擁有,還公然將市府豎立的公有免費停車場立牌,改貼私人收費停車場的海報,還標示「可計時,1小時20元,計次1次50元,可停5小時」。
財政處昨天重申,體3用地是台南市政府所有,目前是體育處管理,國稅局則解釋收費亭張貼的營業稅單,主要是有營業行為即要課稅,與業者是否佔用無關,亦不代表有納稅行為即為合法使用。警方將吳某依竊佔罪嫌移送法辦,昨天會勘後,決定由體育處發文函請環保局負責拆除收費亭,並於3月8日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