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呂詠柔/綜合報導
名下的房地被法院拍賣,還能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核課土地增值稅嗎?近日桃園市稅務局收到民眾來電詢問相關問題,事實上法拍屋若符合自住條件,課徵土增稅時仍適用自用住宅稅率。
稅務局說明,法院拍賣案件係屬無須申報土地移轉現值案件,一般程序下,稅捐機關會先按一般用地稅率核算土地增值稅,並函請執行法院代為扣繳,同時主動通知納稅義務人如地上建物無出租、無供營業使用且有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設戶籍等,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且欲申請「一生一次」或「一生一屋」優惠稅率者,應於收到輔導函次日起30日內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提出申請,若逾期申請就喪失權利,無法改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為了維護自己權益,切勿錯過申請期間。

稅務局特別提醒,經核准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所產生的溢繳退稅款,性質上仍屬於拍賣價金的一部分,需交由執行法院依債權順序重新分配,並非直接退還給債務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