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國土管理署26日邀集經濟部及轄內存有廢礦區土地的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新竹縣、苗栗縣及南投縣共6縣市,就保障廢礦區土地盤點狀況及合法使用權益保障等議題,共同研商廢礦區土地通案處理原則。
目前就盤點現況、法規等事項進行討論,後續將持續召開相關會議,以利擬定後續處理原則及方案之推動。國土管理署表示,經由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及各縣市政府協助提供的土地清冊資料,盤點出全國因礦權廢止,但現仍存在的礦業用地面積達約343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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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分布在過去礦業發展重心的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新竹縣、苗栗縣及南投縣6縣市,其中新北市所占面積最大,近300公頃。
國土管理署指出,會中相關單位也提出可參照過去內政部與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北泰雅原住民族特定區域計畫,輔導原住民族土地及建物合法的方式,讓目前既存的礦業用地可依據現況及納入縣市未來發展需求,讓此類礦業用地可回歸合理使用的地目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