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蔡佩珈/台北報導
全台原有6縣市屬懸浮微粒(PM10)三級防制區,2025年1月1日起,將新增新北市、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及嘉義市等5縣市,但環境部指出,這些縣市是因空品標準加嚴變為三級防制區,並不是空品惡化,未來持續與地方環保局推動各項汙染管制措施。
環境部去年9月30日公告空氣品質標準,加嚴細懸浮微粒PM2.5、PM10、臭氧等標準,並將原本縣市轄內所有空品監測站濃度平均值達標畫為二級防制區的規定,改為每一個空品監測站都達標才能畫設。
環境部說明,三級防制區需執行更嚴格的汙染管制措施,包含新設汙染源應採取最佳可行控制技術、既存汙染源進行汙染削減,同時適用較高的空汙費費率。
環境部指出,PM2.5三級防制區維持14縣市,PM10三級防制區明年起將從原本的6縣市,新增至11縣市,新增5個縣市包含新北市、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及嘉義市。
但環境部表示,5縣市自2016年以來PM10濃度已降低3成以上,改善幅度並不亞於其他地區,這次變為三級防制區是因為空品標準加嚴,不是空品惡化。
環境部強調,未來持續與地方環保局攜手推動各項管制以改善我國空氣品質,例如針對PM10,將強化逸散性粒狀物的管制,包含公私場所物料堆置場的汙染防制、道路及營建工地揚塵防制等工作,至於PM2.5及臭氧,則是透過推動空氣汙染防制方案,加強工廠汙染排放的管制強度,也會進一步削減交通汙染及其他汙染源所產生的汙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