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王燕華/花蓮報導
花蓮警方年初在市區商圈違停熱點建置科技執法系統,要取締違停行為,但附近商家反彈不滿未提供臨停空間;縣府與地方討論後,擇定9處將畫設裝卸貨停車格,5月起限定時段和車種收費停車,屆時警方也將公告擇期實施科技執法。
縣警局在市區中山路7處建置科技執法系統,原定1月中旬取締違停,但在民眾反彈下喊停。縣府建設處本月中旬邀集相關單位及商家會勘,擇定在金三角商圈和中山路段畫設9處裝卸貨停車格。
建設處長鄧子榆說,裝卸貨停車格以兩個一般小汽車格以白線相連畫成,格內繪上橘色線框提高辨識度,並以白字標示裝卸貨專用及限定時間,考量大多業者可在20分鐘內完成裝卸貨,以20元停30分鐘計費,若需較長作業時間還可延長一次,也就是40元停1小時。
為提高格位效能,裝卸貨停車格每天上午10時至下午5時是裝卸貨尖峰期,專供貨車裝卸貨;下午5時至晚間10時是離峰期,開放一般自小客車停放,依該路段公告費率收費。
鄧子榆表示,裝卸貨停車格5月起開放,會持續觀察使用狀況並滾動檢討,做為未來研議全縣畫設「花蓮縣路邊貨車裝卸區設置要點」的參考。
縣警局交通隊長黃增樟表示,警方建置的科技執法系統,因配合裝卸貨停車格畫設而延後,會等停車格畫設完成後,再公告科技執法的實施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