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琮皓/台北報導
為鼓勵雇主提供托兒措施,勞動部近期修正相關辦法,過去雇主要提供員工托兒津貼,必須要與已立案的托兒機構簽約,才能申請補助,現在只要雇主提供員工未滿12歲兒童托兒津貼,就可以申請補助,不需與托兒機構簽約,每年最高可補助60萬元。
雇主提供托兒津貼,政府最高補助60萬。(好房網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勞動部勞動退休福祉司司長孫碧霞表示,「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已經執行10年,原先規定雇主必須要跟已經登記立案的托兒機構簽約,並由雇主提供托兒津貼,才可以申請,但有雇主反應這樣限制過多、不容易找到符合需求的托兒機構,再加上員工的居住地並不統一、托兒需求分散,勞動部因而決定放寬補助條件,雇主不需與托兒機構簽約。
孫碧霞表示,雇主過往提供育兒津貼大約是每月2000至4000元,有些企業甚至可以到5000元,勞動部一般最高補助比例可達8成,如果是百人以下的小企業,則可以補助到9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