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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潭都更爭議 朱立倫強調不法就要罰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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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碧潭都更案引發外界關注吊橋纜線墩座安全疑慮,城鄉發展局長張璠4日表示,針對社會的疑慮,市府會以最嚴謹的態度檢視吊橋纜線墩座安全及必要防範 措施,城鄉局已委託國內知名大地工程專家亞新工程顧問公司,將於下週二邀集相關單位會勘,進行纜線墩座診斷,並於最短的時間內提出報告向社會大眾說明,摒除民眾疑慮。 
 
 
張璠指出,有關本案目前進行權利變換計畫審查中,全案尚未定案,由於碧潭吊橋纜線墩座位於都市更新基地內,市府主管機關觀光旅遊局曾於民國89年進行主要纜線及橋面板的維護與更新,並於100年裝設安全監測儀器,目前吊橋處於安全穩定狀態。 
 
針對外界質疑該案範圍內公有土地約占都更用地66%(41%國有地及25%市有地)以上,為何政府不主導辦理更新部分,都市更新處代理處長黃秀源表示,國 有土地面積合計達五百平方公尺,且占該都市更新單元土地總面積二分之一以上者,得專案報經財政部核定,由主辦機關主導辦理更新,係財政部98年1月10日 修正「都市更新事業範圍內國有土地處理原則」時訂定。而「市有不動產參加都市更新處理原則」訂有市有地面積達更新單元二分之一以上原則得主導辦理更新之規 定,係於99年7月2日訂定,該案更新事業計畫實施者係於97年4月3日向市府申請報核,均係在前述兩原則修訂前,當時並無大面積公有土地應由政府主導更 新之政策及規定,且本案實施者整合私有同意比例高達9成以上,在審查過程中,市府亦尊重公產機關參與更新之看法,依法辦理審查。 
 
另該案採權利變換方式實施,公有土地更新價值與私有土地價值估價基礎均相同,基於該案為舊案,依當時法令規定辦理未影響公有地權益。至於有民代或 媒體關心都更容積獎勵建商獲取暴利部分,市府係依據「新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核算基準」據以執行,都市更新獎勵上限係為建築基地法定容積之50﹪,而 該案都市更新獎勵經本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審查核准為法定容積之36.91﹪,其獎勵多寡係就整體建築規劃設計依前開獎勵基準核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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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村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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