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劉柏均、余采瀅、江良誠/綜合報導
露營活動盛行,但坊間非法露營場林立,交通部觀光局去年7月開放1公頃以下農牧用地,可合法設立露營區,但迄今輔導進度慢,台中市122家露營場有19處合法,其餘僅8場提出申請輔導合法,目前只有1家取得土地使用許可;南投縣有400多處露營場,合法露營場不到10家,其餘只有20場提申請,本月有首家可通過審核。
業者表示,露營場土地分區複雜,還牽涉建管、消防、水土保持等規定,申請費用得花十多萬元,光南投地區已有10多場打算結束營業。另有業者說,相關規定複雜,中央目前只輔導不開罰,將繼續觀望。中市議員建議,相關規定複雜,應加強輔導,確保露營活動安全。
全國約8成露營場位於農牧或林業用地,部分甚至位於土石流潛勢區、特定水土保持區等敏感地區。中市有122處露營區,僅19處合法,另有8家屬於丙種建地等地目,若設立露營區,土地使用沒問題,但目前未提出申請;其餘位於農牧、林業用地的共有95處,設立露營區均需取得土地使用許可。
台中市觀旅局表示,5月成立露營場聯合稽查小組與輔導團隊,近期完成訪視90多家露營場,位於農牧、林業用地的95處共有8家申請「土地使用許可」,位於太平區、1公頃以下的露營場已取得首張土地許可證,後續仍得取得露營場登記與場地使用許可,才能合法化。
南投縣露營場有400多家,但合法露營場不到10家。南投縣觀光處表示,已成立工作坊輔導業者,有100多家業者參與講座,但只有20多家業者提申請,預計9月有首家露營場可推動審核。
縣府表示,合法業者多是休閒農場附設露營設施,位於仁愛、信義、國姓、魚池、竹山等露營熱點,因土地分屬林地、農牧用地,或位在土石流潛勢區等敏感地區,想要合法經營並不容易。
台中市議員謝志忠說,中部有許多露營場,有其市場需求,中央放寬農牧用地可合法申請,市府應加強輔導,讓業者合法轉型,為遊客安全把關。議員楊大鋐說,露營場審核項目多,市府要有充足人力,輔導業者合法化,呼籲以輔導代替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