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社論
卓揆日前在行政院經發會顧問會議上宣示,政府將大力推動都市更新、危老重建,作為擴大內需的重要政策。此一方向固然正確且必要,惟法規完備與否、程序如何簡化,地方審議流程能否再縮短等,皆攸關政策可否順利到位。新的一年來臨,要讓都更及危老成為提振內需的強心劑,非得大刀闊斧改革不可。
日前宜蘭外海規模7.0地震,震出人們對房屋安全的憂慮,也開始抱怨都更、危老審議程序太冗長,雙北市多起陳情案,都批評都更案審查一拖數年。日前北市議員調查結果顯示,北市都更案平均花費648天,遠超過北市府宣稱的180天,拖過此期限的個案不計其數。

以6都來看,台北市平均屋齡高達38.18年,老屋比率逾72%,居全國之冠;就數量而言,新北市以87萬戶,成為老屋最多的城市。據內政部統計,全台已有515萬戶屋齡超過30年房屋,占全國936萬戶總存量幾乎過半,很快即將突破600萬戶,房屋老化遠快於更新重建,地方政府審查牛步化,讓迫切亟待重建的人們怨聲載道。
日前經發會顧問建議,政府應研議對都更或危老容積率給予更彈性放寬,讓制度更加完善。此建言立意良善,惟多年來,類似建言連篇累牘,利多誘因總是在「增加容獎」議題上打轉。惟實務上,危老或都更案件審核結果,容獎最高上限幾乎拿不到,主因與基地和案子本身條件有關,但如果給再多的容獎都看得到、吃不到,政策美意也將大打折扣。
卓揆期待都更或危老扮演擴大內需火車頭,幾項議題不得不正視。第一、地方政府審議時程太長,要重新建立民眾的信任感,審查項目、內容、時程都需透明、明確自我要求,中央不妨修法,明訂一條合理基準線,讓地方政府有所遵循,並簡化非必要程序。審查人力增補也十分必要,或可採公私協力方式,與公會合作增加編制人力,提升審查效率。
第二,加速都更或危老「全案管理服務業」的法制化、正式化,這是攸關都更及危老的成敗關鍵,讓屋主在市場端,找到可信賴的業者。「都更金融服務」也要正式化,包括金融機構、建經公司及資產管理公司,要整合成都更金融服務體系,強化全案信用,納入履約保證及續建機制,才能讓屋主信賴放心,以免中途出現爛尾樓,功虧一簣。
第三,容積獎勵不宜任意放寬,否則讓地主和建商陷入利益爭奪的死胡同,大家吵著要更多,無法建立信任關係,甚至許多送審途中案件,都主動撤回全部重談,如此對全台數千件推動中的都更或危老案,並不是誘因,反而會是一場「災難」。
第四,政府希望推動自主都更新模式,讓地主多分回一些,定義上應更明確,將它設定在地主參與更多,有部分「出資」概念,但不可能「社區變建商」,不是要成立百分之百更新會形式,因都更案具相當複雜面及程序,社區住戶很難擁有完整都更知識含量,更難整合釘子戶,不可能取代建商。
第五,老宅延壽是舊屋更新的第三根支柱,不會因此不重建,逾40年老屋有300萬件,老屋太多來不及重建,可利用此機制延壽,讓老宅更安全,和都更及危老並進。但僅投入50億經費過度保守,宜再擴大加碼。
都更及危老可說是比預售屋更預售屋,屋主以舊屋抵換新屋,政府對消費者保護程度理應更高,因此法制面配套取得民眾信任,遠比增加容獎更重要。加速老宅更新政策,不僅有助擴大內需,帶動百工百業興盛,之於公共安全耐震課題更是刻不容緩,政府唯有大開大闔的改革,對症下藥,能真正做到為台灣經濟的成長添加動力。
原文出處 【工商社論》期許都更危老成為2026內需新動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