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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城沒管委會釀災?住戶卻喊「有繳500元管理費」 市府曝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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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房網News記者呂詠柔/綜合報導
 
高雄鹽埕城中城大樓日前發生重大火警,造成46人死亡、數十人受傷,也燒出了老舊社區缺乏安全管理的問題,沒想到有城中城的住戶表示,每月確實有繳交500元的管理費,對此高雄市工務局指出,經查後發現,城中城自救會並非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所成立的管委會。
 
城中城大樓未設立管委會,遭指是造成這起事故嚴重傷亡的原因之一。內政部表示,為健全建築物之公共安全管理,未來將修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研擬強制建物需成立管委會。
 
城中城大樓發生重大火警,也燒出社區未設立管委會的隱憂。圖/高雄市政府提供
城中城大樓發生火警,引發外界關注。圖/高雄市政府提供

 

台北市輔導公寓大廈成立管理組織計畫主持人郭紀子表示,由於社區住戶對於成立管理組織有許多抗性,政府有必要探討其中的關鍵因素以及提出適當的修法對策。因此郭紀子建議,政府修法可參考以下重點:
 
一、整合各部門補助政策
 
公寓大廈須向地方主管機關完成管理組織報備程序後,才能申請到社區的各類補助。
 
二、完善罰鍰與稽查制度
 
無論有無成立管理組織,執法上應比照辦理。例如消防機關針對例行性的消防安全檢查,政府應比照已成立管理組織之公寓大廈,要求未成立者必須申報,並針對性加重處罰措施。誠如民眾所建言,酒駕影響安全,刑、民事責任以及罰鍰越來越嚴,建築物消防設施不維修,影響安全更鉅,政府怎可輕忽。
 
三、針對不成立管理組織的社區,增訂罰則,甚至課徵更高的房屋稅
 
未成立管理組織,大樓管理不好,影響小至鄰房,大至都市發展的社會成本,政府為了管理,必須要編列大量的金錢和人力,都將造成社會的重大損失。此修法建議實為避免民眾將管理維修成本外部化的問題。
 
四、法制化輔導與陪伴機制
 
社區管理委員,經常有上馬後不會騎馬、手足無措之感,老大樓尤其嚴重。政府透過法律規範編列預算,長期穩定聘請專業服務團隊,免費為成立管理組織之社區進行輔導,協助管理委員解決社區問題,並傳承經驗,以在社區營造良好的溝通,避免因溝通不良而破壞社區和諧,甚至是對簿公堂,可降低管理委員因專業不足衍生的外部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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