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戴永華/宜蘭報導
宜蘭頭城鎮濱海路6段大溪漁港北側一帶土地,民國75年被中央劃為「頭城濱海風景特定區」漁港用地,但後來漁港並未使用那麼多土地,中央無力徵收又想變為保護區,居民得知跳腳,透過陳情縣府向中央爭取,終於獲得解禁。
大溪漁港北側用地長年遭禁建面積約0.36公頃,如今開放建築,縣長林姿妙今天下鄉向當地民代及居民報告好消息。縣府建設處表示,大溪漁港北側早年屬非都市計畫區,原本都可以建屋蓋房,但自從75年被劃為「頭城濱海風景特定區」漁港用地之後,政府勸導暫緩建築,實質上形同禁建,但中央又無力徵收土地,30幾年來使民眾權益嚴重受損。
宜蘭大溪漁港北側的私有土地被畫入漁港用地(圓圈處),限建30多年,如今終於解禁,當地居民開心。圖/縣府提供

內政部後來覺得有失妥當,針對大溪漁港未徵收取得的公共設施保留地,於106年起啟動「東北角海岸風景特定區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但結果竟是規劃做為有限制用途的「景觀保護區」,居民不甘多年權益受損,又被改畫為保護區,向縣府陳情爭取解禁。
縣府建設處認為,「頭城濱海風景特定區」漁港用地劃設後,政府雖然陸續完成大溪漁市場等多項漁港建設,但針對漁港北側0.36公頃用地,始終未能徵收開闢,縣長林姿妙107年上任後即了解現況,108年8月邀請內政部長官現勘,除聆聽當地民眾意見外,呼籲內政部正視民眾權益遭長年被限制及爭取合法建築的心聲。
直到後來內政部同意修正原方案,把這處漁港用地修正為「甲種住宅區及商業區」,日前經過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全案終露曙光,因後續尚有行政程序要走,縣府今呼籲居民備妥文件,以利中央儘速核定解禁計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