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房荷庭/台北報導
美商建高控股涉嫌於2004至2023年間,涉未經許可對外募集有價證券,收取投資金額達美金1000萬餘元,犯證券交易法。台北地檢署30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執行搜索6處,約談創辦人陳銘達及董事總經理周子廸,訊後諭知陳100萬交保、周80萬交保。
據了解,於2004至2023年間,美商建高控股未經許可,對外招攬「美國環太平洋房地產基金」,期間內投資金額達美金1000多萬。投資人認購該基金後,就會成為「建高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約定可收取年息5%、投資期限到期再領6%,總年息11%。
檢調30日搜索6處,約談陳銘達及周子廸2人,訊後諭知陳100萬交保、周80萬交保。
全案朝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第22條第1項、第174條第2項第3款之未經許可募集有價證券等罪嫌方向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