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書良/綜合報導
在新的1年即將到來之際,為規範銀行卡境外大額提取現金交易,防範洗錢、逃稅等違法行為,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決定於2018年1月1日起,將個人境外年度取現總額調整為合計10萬元人民幣(下同),單日提取現額度調整為1萬元。
在新的1年即將到來之際,為規範銀行卡境外大額提取現金交易,防範洗錢、逃稅等違法行為。 (好房網news林美欣攝影)
對此,中國外管局官員表示,若個人確有真實合規的境外大額現金使用需求,可依據「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等相關外匯管理規定辦理,依法購匯後攜帶外幣現鈔出境。
華爾街見聞報導,年關將至,中國外管局昨(30)日發布「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規範銀行卡境外大額提取現金交易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表示就銀行卡境外大額提取現金的規範再做調整,以完善跨境反洗錢監管。通知將於2018年1月1日起實施。
通知規定,個人持境內銀行卡在境外提取現金,本人名下銀行卡(含附屬卡)合計每個自然年度不得超過等值10萬元。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本年額度超過了10萬元,本年及次年將被暫停持有境內銀行卡在境外提取現金。
此外,通知規定,個人持境內銀行卡在境外提取現金,外幣卡由每卡每日不得超過等值1千美元,調整為等值1萬元人民幣,每日的境外取現額度略有提高。
通知並指出,個人不得透過借用他人銀行卡或出借本人銀行卡等方式,規避或協助規避境外提取現金管理。
外匯管理局表示,本次規範銀行卡境外大額提取現金交易,為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逃稅的必要舉措,可進一步防範銀行卡提取現金領域的違法犯罪活動。
同時,此次通知並不改變個人年度5萬美元購匯額度,不影響個人正常提取現金和消費,不影響個人用匯便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