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陳婕翎/台北報導
適逢敦睦艦隊爆發群聚疫情觀察期滿,該艦迄今累積卅一名官兵確診,確診者發病期曾於社區移動,外界憂爆發大規模群聚,疾管署今公布,船員健康狀況聲明表,5月4日起離船前需與海事衛生聲明書一同繳交,希望加強船隻防疫,避免類似事件再發生。
有關敦睦艦隊磐石艦群聚事件,截至目前掌握接觸者共1995人,其中584人為居家隔離對象,已採檢482人,478人為陰性,其餘檢驗中;1411人為自主健康管理對象。指揮官陳時中昨已表示,目前未發生社區傳染,初步是樂觀認為代表台灣挺過威脅。
屏東縣政府設立防疫碼頭,以利遠洋漁船或活漁運搬船進行原船檢疫。記者陳弘逸/攝影
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表示,今發布「防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船員健康狀況聲明表」,不僅是因為國內發生群聚事件,「主要與國際間不斷發生與船隻疫情有關」,防疫醫師主動提出建議,明列新冠肺炎主要症狀,供船醫確認所有船員並過去14天是否曾有相關症狀。
莊人祥強調,在「防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船員健康聲明書」單張出現前,船長仍須繳交「海事衛生聲明書」,「防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船員健康聲明書」只是進一步詳列新冠肺炎可能症,以利船醫辨識,自5月4日起,除交海事衛生聲明書,需多交一份船員健康聲明書。
該表列出八項,含發燒、咳嗽、流鼻水、腹瀉、嗅/味覺異常、全身倦怠、四肢無力、呼吸困難,並需要船長及船醫簽名負責;莊人祥表示,如有拒絕、規避妨礙或填寫不實者,可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規定,針對違法的船長、船醫或船員最高開罰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