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宏舜、胡蓬生/連線報導
苗栗縣長劉政鴻胞弟劉政池竊佔國土蓋「七七行館」並挖地下室,昨天被依竊佔等罪嫌起訴;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前處長蔡佰祿明知別墅興建有疑義卻指示組長李朝盛、承辦人謝文華核發建照,被依貪汙治罪條例之圖利罪嫌起訴。
苗栗縣長劉政鴻的胞弟劉政池(中),涉嫌竊佔國土在陽明山蓋別墅,昨天被起訴。(擷取自/udn聯合新聞網)
此外,劉政鴻被控在一九九九、二○○○年擔任中華尖端導磁科技公司負責人時,分別假增資兩千萬及一億元案,涉嫌違反公司法,因逾越十年的追訴時效,獲不起訴;劉政鴻昨天下午透過縣府行政處表示不回應。
前陽管處長蔡佰祿在偵訊時說,曾受劉政鴻邀宴,劉在席間請他「多幫忙」弟弟申請的建照,並說「我知道陽管處提的特別景觀區保全徵收預算案」;因當時劉政鴻是國民黨立法院副黨鞭,他擔心預算受阻、處長職位不保,才「違法認定」,但劉政鴻並沒說不協助會有什麼後果。謝文華也說,劉政池多次表示「哥哥是立法委員劉政鴻」。
全案起訴八人,劉政池被控涉犯竊佔、偽造文書、誣告、偽證等罪,並違反公司法與水土保持法;他女兒劉冠廷、劉冠余和妹妹劉子瑩也涉嫌偽造文書被起訴。廠商葉憲忠參與挖地窖,涉犯竊佔與水保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