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黃慈雯/整理報導
距離市長選舉還剩近一個月,由各地候選人發表的房市政見可發現,幾乎都以社會住宅做主推,想藉此讓居住得以正義,近日民進黨台中市長候選人林佳龍提出,未來會優先使用抵費地來建設1萬戶的社會住宅,但隨即遭官方打臉,台中市地政局強調,抵費地屬重劃區全部地主所有,不能做為其他用途,不僅違法且不合情理。
對於台中市長候選人林佳龍表示要將抵費地作為社會住宅使用,並在任內推動1萬戶公共出租住宅。(好房資料中心)
地政局長曾國鈞在中央社報導中表示,抵費地屬於重劃區全部地主所有,應應用在區內的建設,如撥充平均地權基金,其用途也應該要用在其他重劃區的建設上,因為每一個重劃區都提供不少的公共設施及用地,以節省政府龐大的經費。
且依平均地權條例及市地重劃實施辦法規定,抵費地須公開標售,所標售的價錢除了抵付重劃負擔總費用外,剩餘的款項須留給重劃區增設建設、增加管理、維護等做使用。另外,'撥充實施平均地權基金,拿抵費地貸款做為其他用途做使用,不僅違法而且還相當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