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台北報導
近期房地合一稅修法是民眾及各界關注焦點,今(11)日行政院正式拍板房地合一稅2.0修法,會是立院本會期審議重點,通過後將由行政院訂定實施日期;此次房地合一稅2.0修法重點包括個人、公司法人短期交易房地的課徵稅率與持有時間,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指出,用稅制改革來抑制炒作房市,杜絕短買短賣、短進短出亂象是各部會共識,希望健全房地市場、落實居住正義。
此次房地合一稅2.0修法要項,個人方面,現行的持有期間1年內課45%、調整為持有2年內課45%稅率;現行持有逾1年交易稅率是35%,將調整為持有房地期間超過2年,未逾5年者,稅率為35%。現行持有超過兩年、未超過十年者課稅率20%、調整為持有逾五年未超過十年。至於持有超過十年者,稅率維持原本的15%。
針對境內個人,因財政部公告調職、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性因素,交易持有期間在5年以下的房地者,稅率是20%;另外以自有土地與營利事業合建房屋,自土地取得日起算5年內完成並銷售該房地者,稅率為20%。此外,個人若符合《所得稅法》規定的自住房地優惠者,課稅所得在400萬元以下免稅,超過400萬元部分維持10%優惠稅率。
今(11)日行政院正式拍板房地合一稅2.0修法、並將送立法院三讀,待通過後將由行政院訂定實施日期。 (圖/好房網News記者蘇瑜玟攝影)
而非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持有房地期間在2年以內交易稅率為45%,超過2年稅率為35%。
此外,為抑制營利事業短期炒作不動產,並杜絕個人藉由設立營利事業短期買賣房地規避稅負,這次修法針對公司法人部份,總機構在我國境內的營利事業,持有房地期間在2年以內者,稅率為45%;持有房地期間超過2年,未逾5年者,稅率為35%;持有房地期間超過5年者,稅率為20%。並會排除建商及起造者。
而營利事業交易其興建房屋完成後第1次移轉的房屋及其坐落基地,依規定計算房地交易課稅所得,仍併入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稅率為20%;至於總機構在我國境外的營利事業,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稅率為45%,超過2年稅率為35%。
此外,為防杜藉由不同型態炒作不動產規避稅負,明定下列兩者納入房地合一課稅範圍,包括交易預售屋及其坐落基地;交易持有股份(或出資額)過半數營利事業的股份,且該營利事業股權(或出資額)的價值50%以上是由境內的房地所構成者。但交易的股份屬上市、上櫃及興櫃公司的股票者,則不適用。
房地合一2.0版將會有一部分案件適用現行房地合一制度,一部分會適用2.0版;也就是會有「日出條款」,在「日出條款」設定時間後的案件可適用2.0版,時程由行政院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