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蔡余婕
民進黨總統參選人、副總統賴清德日前遭爆,新北萬里老家疑似是違章建築,引發各界關注。對此,新北市政府回應,合法房屋認定須具備3大要件,非僅門牌一項,且該土地屬於不能作住家使用的礦業用地。新北市政府並強調,對所有違建房屋的認定標準都一致,一切依法行政。
昨(7日)賴清德接受媒體聯訪時說明,老家在民國70年北部區域計畫實施前就存在,也就是在民國60年就拿到門牌號碼,因此該屋並無違反區域計畫管制要求,也不存在違建問題。他強調,尊重新北市府調查,有需要改進會配合。
對此,新北市政府回應,依《新北市政府核發合法房屋證明處理要點》明文規定,民眾向工務局申請房屋合法證明,必須同時具備「申請書」、「地籍圖謄本、土地登記簿謄本等土地所有權相關文件」、「內政部規定8種證明文件之一」等3要件。
新北市府強調,相關法條及程序均載明清楚,上述3大要件缺一不可,工務局接獲申請後將進行現勘,方能認定房屋是否具合法性,且一切依法行政,不因對象而改變。
此外,新北市府也指出,該土地為礦業用地,依礦業用地的規定,不能作住家使用,地政局後續將與礦務局共同前往會勘,並呼籲經濟部礦務局盡速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