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黃暐迪/綜合報導
行政院消保處會同內政部地政司及各地方政府地政司針對全國50個預售建案進行買賣契約專案查核,卻發現有22個建案部分查核項目不符合規定,不合格率達44%。針對不合規定的建案,內政部已要求各地方政府依平均地權條例裁處,開罰3~15萬元。
而到底是哪個環節出了問題?消保處指出,其中有10個建案違反「驗收」規定,包括5%的交屋保留款,金額變成5萬元,更有業者直接降為0元,甚至把部分費用轉嫁給消費者自己掏腰包。
此次稽查發現有建案將水電、瓦斯內外管線調整費用全部轉嫁在消費者身上,另外還有建商藉由定型化契約條款減輕自己的責任。
根據規定,建商若沒有在期限內交屋,每天可罰已繳房地價款的萬分之5利息,但建商卻擅改為萬分之2,更把不當事由如政府機關查察、疫情影響等作為延後交屋事由,都已違反規定。
消保處提醒消費者,購屋簽約前請務必做到下列三大步驟以保障自身購屋權益。首先至實價登錄網站確認建案契約備查狀況;接著逐點核對簽約內容是否與「備查契約」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內容相同。如果遇簽約內容不合規定的建案,應請建商改正或拒絕簽約,並可向主管機關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