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左裕
這個月來台灣最大的事件就是新冠肺炎疫情的延燒擴散,短短一個月間單日確診數自百位數衝高到八、九萬人,也使得核酸檢測、快篩劑的供給及住院救治的醫療量能吃緊,尤其是兒童因大多尚未接種疫苗,更引發家長的擔憂。而在疫情肆虐的過程中,防疫保單的理賠問題也成為社會熱議的焦點、甚至需要政府出面指點解決方向。防疫保單看似單純,但因確診數遽增,致使理賠金額超過預期,竟導致大多數的保險業者慘賠,根據統計,防疫險理賠金額上探400億元。由於防疫險保費僅在千元以下,需居家隔離者可獲賠約一至三萬元,確診理賠約為二至五萬元,契約本身具「以小博大」的槓桿效應,與預售屋下訂投資的選擇權交易異曲同工,本文簡要進行介紹及比較。
所有的保險契約都必須預測事件發生的機率及嚴重程度,再據以精算保費的收入與理賠支出及管銷費用,對長期的壽險而言,更要估算未來理賠前再投資的收入。防疫險因期限較短,多為一年,因此多由產險公司推出。但在一年契約期間內影響疫情的變數頗多,如疫苗施打覆蓋率、病毒變異、防疫政策變動(如邊境管制、隔離或餐飲規範等)、以及確診後病症的嚴重程度等,都可能影響確診數(率)的高低,而若因施打疫苗後使得確診的病症減輕(如多數非重症而僅是一周的感冒症狀),進而影響投保人的行為時(如不再遵守防疫規定反而趴趴走、增加自己染疫風險),則稱為「道德危險」(moral hazard),尤其是在「重複保險」的情況下。
此波防疫保單契約產險公司的誤判失血,仍在進行式中,主要還是根源於業者對本土疫情的誤判。原本台灣是全球防疫的模範生,就原來單日數百個確診數的基礎進行預估,通常不會增加千倍的機率(即近十萬人確診),但因契約期限長達一年,諸如疫苗施打率、政府管制政策、確診後的病症嚴重程度、以及投保人的道德危險等變數極多且難以預測,慘虧了事的結果也不令人意外。
保險公司即類似選擇權契約之「賣方」--- 收取權利金(即保費)後,在事件發生時必須償付買方(即要保人),而雖事件發生之機率相對較低,但因「賭單邊」且一旦事件發生後償付金額大,因此長期而言,需具有「風險移轉」的機制,如「再保險」(reinsurance)或以「證券化」(securitization)的方式將部分投報與風險移轉給投資大眾承擔。
另值得一提的是「重複投保」的問題。國際間的保險經驗發現,重複投保火險的住宅,失火機率顯著偏高,經勘查發現,屋主有意或無意「失火」以領取鉅額理賠,也因此重複保險會加劇「道德危險」的問題。筆者即有友人購買八張防疫險,結果確診也是可預期的。因此政府與業者可就此防疫保單事件,統計並檢討重複保險的規範。
最後,不論是保險或選擇權契約,保費或權利金的英文都相同---premium,交易的參與者在財務上的獲利與損失總和為零,因此與賭博(gamble)一樣,在當下都是「零和」(zero sum)活動。惟保險或選擇權契約均提供給具避險需求者一財務補償機制,堪稱是財務工程上之重要商品,但若因「以小博大」的機制、及重複保險導致刻意失火或確診,或因預售屋給予下訂者炒作獲利機會而影響其他住宅需求者的居住權利時,即是政府出面施出鐵腕管理的時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