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設地先買後贈 恐繳冤枉稅 2015/01/06 10:41 直系親屬間「採先買後贈」方式移轉公共設施保留地,小心反而會繳冤枉稅。財政部指出,依據都市計畫法第50條之1後段規定,公共設施保留地因繼承或因配偶、直系血親間的贈與而移轉... 政策 工地保留地 遺產稅 贈與稅 國稅局 人氣: 4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