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救社宅政策 土地、財源雙管齊下
記者沈婉玉╱台北報導
房價高、住不起,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可成解方?社會住宅推動聯盟表示,過去因中央政府「只出一張嘴」,地方政府又缺錢,使社宅政策推不動,若不徹底檢討,仍是騙選票的吹牛政策。
拋出任內要讓房價所得比降到十倍以下的行政院長江宜樺日前表示,十年內將催生約三‧四萬戶的社會住宅,且其中近半數將興建在雙北市,協助青年、弱勢有個家。
社會住宅聯盟表示,政府預計提供的社宅存量完全不敷需求,又沒提出經費預算,推動社宅政策的誠意及決心令人質疑。
社會住宅聯盟指出,根據內政部一百年「社會住宅需求調查」統計,保守估計社宅需求量為十九萬戶;此次江揆提出十年三‧四萬戶的目標,即使加計租金補貼為十萬戶、約每年一萬戶,與實際需求落差極遠。
社會住宅聯盟說,相較於韓國中央政府預計每年編列約新台幣一千三百多億元興建社宅,其中首爾市就宣布十年要增加十九萬戶公共租賃住宅,「台灣的十年社會住宅政策大計,實在很見笑。」
聯盟表示,社會住宅是具社福性質的公共投資,需要龐大的預算補貼,在土地提供與融資等,都需要投入資源,各國中央政府都扮演關鍵角色,必須具體提出政策與經費,不能只推給地方政府。
聯盟指出,過去社宅推動成效不佳,就是因為中央只是將責任推給財政更困窘的地方政府;聯盟舉例,新北市政府因想「不出一毛錢」,所以採BOT方式興建社宅,在國有地免費提供下,多數是給建商出售或出租營利,真的社宅只有三百多戶、占百分之廿一。
聯盟說,國外興辦社會住宅的本質就是無利可圖的社會福利政策,政府的財務補貼及行政的積極介入,責無旁貸。
社宅聯盟建議,社宅政策主要的需求是土地與財源,社會住宅聯盟建議,政府應明訂國有地要免費提供興建社宅,而展現政府決心最好指標,就是宣布國有地活化案都要蓋一定比例的社宅。聯盟表示,在財源方面,則應進行不動產稅制改革,將增加的稅收挹助政府住宅基金,提供社宅興建及營運的財源,「取之於房地產用之於房地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