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配合款負擔重 審計部點名桃園等12縣市

2023/07/29 09:15
中國時報記者楊亞璇/台北報導
 
中央推動前瞻基礎建設計畫,2017年至2022年共編列三期特別預算,審計部報告指出,部分縣市向中央爭取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經費辦理各項地方建設,需籌措鉅額配合款,加重財政負擔,增加整體財務風險,亟待妥為規畫財務調度,強化開源節流措施。被點名的縣市包括桃園市、台南市、高雄市等12縣市。
 
審計部表示,截至2022年底止,中央各主管機關核定計畫之總經費計9900億7152萬餘元,其中須由地方政府自籌經費計4542億2950萬餘元,約占45.88%。
 
部分縣市向中央爭取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經費辦理各項地方建設,需籌措鉅額配合款,恐加重財政負擔。圖為軌道建設示意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根據審計部報告,各縣市政府配合第1期特別預算編列自籌經費計306億3677萬餘元,執行率89.16%,已執行5年餘,仍有6縣市自籌經費執行率未達80%;配合第2期自籌經費計547億2626萬餘元,執行率84.41%,已執行3年餘,仍有14縣市自籌經費執行率未達80%。
 
另外,第3期自籌經費計660億4978萬餘元,執行率65.10%,有19縣市自籌經費執行率未達80%。
 
審計部表示,台南市、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澎湖縣、金門縣等6個縣市各期執行率均未達80%,顯示部分縣市執行率長期偏低,易衍生相關計畫進度持續落後、停滯或中途終止,及中央主管機關縮減或取消補助等情事。
 
審計部調查還發現,包括桃園市、台南市、高雄市、宜蘭縣、新竹縣、新竹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花蓮縣等12縣市,因籌措鉅額配合款,加重財政負擔,亟待妥為規畫財務調度,強化開源節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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