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年級生共同記憶 金山青年活動中心租約換屋爭議解

2020/01/18 09:30
聯合報 記者游明煌/基隆報導
 
新北市金山青年活動中心是不少5、6年級生校外教學或露營的好地方,是大家共同的記憶,但因土地、地上物、租約及未來建物何去何從等問題,引發爭議。經議員張錦豪不斷協調爭取,近日有了好結果,解決爭議,雙方簽下合約再租給救國團4年,但4年後地上物則為新北市政府所有,營造出雙贏局面。
 
張錦豪說,金山青年活動中心土地為新北市府,地上物為救國團所有,未來要發展北海岸這最後這一塊寶地就需將該地上物問題解決,他在議會不斷要求新北市政府硬起來,比照劍潭青年活動中心案例,在這次租約中明訂讓救國團捐贈這十幾棟建築,終於獲得好消息。
 
經議員張錦豪不斷協調爭取,近日有了好結果,解決爭議,雙方簽下合約再租給救國團4年,但4年後地上物則為新北市政府所有,營造出雙贏局面。圖/議員張錦豪提供
 
張錦豪表示,金山青年活動中心是不少5、6年級生校外教學或露營的好地方,但因未有新的設施,越來越少人前往。錦豪就要求地主新北市政府將該土地重新規劃,但礙於地上物屬於救國團所有,遲遲無法活化。為解決此困境,從中協調,近期雙方簽下的合約中將再租給救國團4年,但4年後地上物則為新北市政府所有,營造出雙贏局面。
 
張錦豪上任後得知金山青年活動中心的問題之後,認為那麼大一塊地未予活化是市民的損失,多次與財政局溝通,並找出合理且對雙方有利的方式進行協調,經長時間的協調,終於找到雙贏的方法,4年後該土地就能讓市府挹注資金進行大規模整頓與規劃,給市民一個更優質的遊憩空間,帶動金山地區的觀光,成為新的景點。
 
張錦豪還說,雙方近期簽下的合約中,救國團將可承租土地至113年12月31日止,屆時將不再續約,地上物則交由新北市府回收利用,承租人不得拆除及轉移捐贈,而此期間承租人將同意開放中心供民眾免費停車使用,並負管理維護客運停靠站及迴轉道路。
 
另外,對於未承租之園區內空間且現況已開放供公眾使用者,承租人也應予認養並維持公眾使用。他感謝救國團願意成全捐贈房屋,並感謝財政局簽訂雙贏的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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