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建築空地私設巷道土地 可免地價稅
2015/01/05 17:26
記者陳美珍╱即時報導
財政部表示,無償供公眾通行的道路土地可以免徵地價稅,但是私設巷道的土地,如果是屬於建築房屋應保留的法定空地,就不適用免徵地價稅的規定。
無償供公眾通行的道路土地適用免徵地價稅要件,需要同時符合「無償」、「公眾通行的道路土地」而且「非屬建造房屋應保留的法定空地」三個要件,才能申請免徵地價稅。
財政部說,私設巷道如果符合上述三大要件,土地所有權人應在當年地價稅開徵40日前(9月22日以前)向土地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提出申請,查明屬實者,自申請當年度起即可免徵地價稅;逾期申請,需延自申請之次年期開始適用。
所有新聞 / 政策 / 土地
記者陳美珍╱即時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