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違章工廠也紓困? 環團:紓困不能違法

2020/05/08 17:12
聯合報記者彭宣雅/台北報導
 
紓困預算案7日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進行第二次朝野協商,通過1500億,8日將送交院會表決;但偷渡對農地違章工廠的紓困方案;環團大表不滿,認為紓困也不能違法。
 
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等環團提出三點抗議,認為紓困預算應排除2016年5月20日新增建違章工廠業者;所有申請紓困方案業者,若有未申請廠房、工廠,均應配合「工輔法」提出納管申請書;第三,後續紓困預算牽涉振興方案部分,以工業區廠商為優先輔導對象。
 
彰化鹿港頂番婆地區空拍圖,農地遍佈工廠,並有大量農地因重金屬污染而休耕。圖/彰化縣環保聯盟提供
 
環團表示,去年工輔法修法,中央政府明確表達,2016年5月20日之後新增的工廠一律斷水斷電並拆除;2016年5月20日前的工廠則必須在兩年內提出納管申請書,申請「納管」才有合法化的資格。
 
環團認為,現在的紓困方案竟是不分合法、非法的廠商,通通可以申請救濟紓困,「令人憤怒」。經濟部長甚至以「同理心」為理由,要時代力量立委不要再針對違章工廠。
 
環團說,中央政府同理新增建違章工廠,難道乖乖守法處理汙水、添購消防設施的廠商、生計環境遭到破壞的農民、食安受到威脅的消費者就不需要被同理嗎?此舉不只是政策上自相矛盾,更是罔顧公平正義精神,形同變相懲罰守法者,扭曲台灣正常化經濟發展環境。紓困方案如果不優先照顧守法的廠商,以後還有誰要繼續遵循法規?政府帶頭救濟違法者,根本是蔑視台灣作為一個法治國家的事實。
 
因此,環團支持對所有受雇者的直接紓困補貼等救急性的政策,但反對紓困非法廠商業主。因此要求,立法院針對紓困預算的議案,必須排除對2016年5月20日後新增違章工廠的紓困申請,以及要求2016年5月20日前存在的未登記工廠提出「申請納管」的證明才能獲得紓困。切莫讓紓困美意成為破壞台灣農地糧食、生活環境以及國人健康的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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