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欠租!房東拿鐵鍊鎖房客大門遭送辦
2018/07/29 17:31
好房網News記者王思云/整理報導
又出現租屋糾紛,一名房東疑似不滿房客未準時繳納房租,最後竟然用鐵鍊將門口鎖住。而此舉也已經觸犯到強制罪嫌,房東最後被依法送辦。律師建議,最好的方法還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按照程序走。
位在新北市泰山區全興路上,一名45歲的陳姓房東,因不滿房客一家三口積欠了一個月9千元的房租,今(29)一早便來催收房租未成,於是拿鐵鍊將租處大門上鎖,這也讓房客28歲女兒趕緊打電話報案。而警方接到報案後,趕到場協調,房東這才拿出鑰匙打開鐵鍊,讓裡頭的房客順利脫困。
租屋糾紛又ㄧ樁,圖為租屋廣告看板。(好房網News記者 陳韋帆/攝影)
而根據警方調查,陳姓房客平日靠著打零工維生,收入不豐、不穩定,偶爾還會賭博,日前房客積欠房租外,甚至還代收其他房客一萬多元的電費後,人卻不知去向,房東打電話也連絡不到,才導致陳姓房東的不滿。
而其實房東拿鐵鍊反鎖房客的家,房租為民事糾紛,且因租賃契約關係,房客依法仍有權利居住,房東若自行斷水斷電換門鎖、鎖門,恐都會吃上刑法上的妨害自由罪或強制罪。
雖然事後陳姓房東女兒不願提告,但因房東行為恐涉強制罪嫌,警方仍依法帶回偵辦,訊後並依法函送。
而律師劉時宇也在法律白話文小學堂中撰文指出,房東如果怎麼催租金都收不到的情況下,就可以寄發存證信函,第1次寄發存證信函時可催告要求房客限期(5~7日)給付租金,若還是不繳,就再寄第2次存證信函,向房客告知終止租約。
當存證信函都已寄出後,房客仍不理睬,劉時宇提醒,最後還是要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房客搬走,勝訴後就可以走強制執行程序,利用公權力的力量把惡房客趕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