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限高放寬 藍議員轟圖利

2015/09/11 09:08

記者簡榮輝/宜蘭報導

繼農地快速消失後,宜蘭縣的天際線,恐怕也將淹沒在水泥大樓中。宜蘭縣議會國民黨團昨公布「宜蘭市都市計畫(運動公園附近地區)細部計畫」,指出第3種住宅原本於1990年限高21米,如今只要開發面積逾3000平方公尺即可放寬到50米,質疑縣府圖利財團。

宜蘭縣府回應,鼓勵開發規模才有條件放寬,而且放寬限高同時也相對要求釋出更多開放空間,並無圖利。宜蘭縣議會國民黨議會黨團書記長陳鴻禧表示,1990年公告的計畫內容,明訂運動公園附近地區第3種住宅的建蔽率55%、容積率200%,建物高度不得超過21公尺,熟料,2014年都市計畫第2次通盤檢討,內容提及只要第3種住宅區基地達3000平方公尺以上,經都市設計審議,建物高度即可超過21米,但不得超過50米,他質疑「14年的時間,房子也可長高囉?」

縣議員黃定和也指出,肯定都市計畫細部計畫的必要性,讓都市規劃放眼50年依然可以維持生活機能,不過,當初堅持維持「天際線」的限高21米,何以如今可以放寬?這樣對過去遵守規定的居民不公平。

縣府建設處長黃志良回應,過去都市計畫並無規範都計建物限高,因此羅東運動公園周邊才會出現高樓大廈,直到1990年縣府才以細部計畫訂立各種住宅限高與容積率,同時也每5年通盤檢討計畫內容,為了鼓勵住宅區大規模開發,因此2014年通盤檢討後,有條件放寬第3種住宅限高。

「雖是放寬,也是加嚴把關。」黃志良強調,隨著都市計畫的概念進步,達到規模條件即可放寬限高到50米,不過,縣府也相對要求建商必須釋出額外的土地開發面積35%作為開放空間,無償供社區民眾使用,否則將以違章論處,並非圖利財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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