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地下街無法設驗光所 眼鏡行被迫「非法」經營
2019/06/03 17:01
聯合報 記者邱瓊玉╱即時報導
不少店家搶著進駐捷運地下街,其中也包括不少知名連鎖眼鏡行,不過台北市議員戴錫欽近來接獲業者陳情,指驗光人員法105年上路後,若要新設置眼鏡行,得請有證照的驗光人員,但因爲捷運地下街無法設立驗光所,否則就將面臨1萬元至5萬元的罰鍰,導致眼鏡行被迫要請「無證照驗光人員」,否則就會吃上罰單,根本就是本末倒置。
對此,台北市長柯文哲直言,這是一個很麻煩的問題,台北市的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恐怕要大修,會再研議。
台北地下街示意圖,照片中店家與本文無關。 聯合報系資料照片/記者翁浩然攝影
戴錫欽表示,過去眼鏡行只要取得「JZ99060驗光配鏡服務業」後,即可從事驗光配鏡服務,但在驗光人員法及驗光人員法施行細則上路後,才開設的眼鏡行,需要設驗光所並符合土地使用分區,換句話說105年1月6日後設曆的新眼鏡行,都必須符合驗光人員法的相關規定;不過因設立驗光所及人員考照的10年輔導緩衝期,法規上路前所開設的眼鏡行暫不開罰。
戴錫欽說,由於捷運地下街的使用分區,屬於「道路用地」或「交通用地」,而「驗光所」屬於「醫療保健服務業」,所以無法在地下街設立,這也導致地下街發生「有證照」,卻不能驗光的怪象,業者甚至還被迫請無照驗光人員,不然就是要搬家,這難道對民眾就是真的好嗎。
對此,柯文哲說,這確實是個問題,土管條例是個很大的問題,這種個案太多了,台北市的土管條例恐怕真的要大修,回去會馬上再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