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樓供通行 可減免地價稅
2023/04/25 15:41
經濟日報記者陳姿穎/台北報導
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常有民眾將騎樓走廊地圍用、封閉、營業等,或屬建造房屋應保留之法定空地部分,這些情況都不能減徵地價稅。但確實供公共通行,沒有作其他使用,土地所有權人可向土地所在地稽徵機關申請減免地價稅。
稅務局表示,供公共通行的騎樓走廊用地減免標準,依騎樓走廊地上有無建築改良物及層數不同而異。舉例來說,騎樓走廊上無建築改良物,或平房屋宇前簷突出於騎樓走廊地者,騎樓走廊用地免徵地價稅。不過騎樓一旦有營業、圍用、阻礙通行等情況,或為己計入法定空地的退縮騎樓地,均不符合騎樓用地減免地價稅的要件。
另一方面,在騎樓走廊上有建築改良物一層、兩層、三層時,分別可減徵騎樓走廊面積二分之一、三分之一、四分之一。稅務局提醒,騎樓走廊地上建築改良物層數的認定,以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上記載為準,未經建築的空地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