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禁換約轉售 最高罰300萬! 符合「這」條件才是例外

2022/04/07 17:32
好房網News記者賴心怡/綜合報導
 
為抑制房市炒作與阻斷獲利源頭、維護不動產市場交易秩序,並保障居住需求者的購屋權益,行政院會今(7)日通過內政部擬具的「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其中針對預售屋換約部分,修正草案中提到須同時符合「簽約後、發生重大事故、無力繳款」等三項條件,才可換約轉賣給第三人,違者將按戶棟處罰,最高處300萬元罰鍰。
 
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為抑制房市炒作與阻斷獲利源頭,本次修法針對虛假交易哄抬房價、新建成屋「紅單」轉售及預售屋、新建成屋之換約轉售牟利等不當炒作行為,提出對策,嚴懲不動產炒作行為,並增訂私法人取得住宅採許可制,將有助維護不動產市場交易秩序,保障居住需求者的購屋權益。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內政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內政部指出,換約轉售為近年投機客獲利最主要管道,此次草案中也將全面禁止預售屋轉售列入重點。圖/google map

 

 
針對預售屋換約部分,修正草案規定,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買受人除配偶、直系二親等內旁系血親外,不得轉售給第三人;且須符合簽約後財產因故遭強制執行、配偶、近親因重大傷病須長期療養、非自願失業或重大變故,致無力繳款履約的特殊情形,由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才能讓與或轉售,違者將按戶棟處罰50萬~300萬元。
 

 

除了特殊情形以外,未來預售屋將全面禁止轉售。圖/內政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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