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都更賺很大?建商:平均一年賺1% 市場不要幻想

2018/10/17 13:17

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玲/綜合報導

身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董事長暨前經建會副主委、前營建署長、前環保署長的張隆盛表示,20年前因應政府需求,特此成立以都市更新業務為導向的非營利基金會,至今已協助77個都市更新案通過都更事業計畫核准。他強調,都更不只是老屋換新屋,更不是振興房市給予容積獎勵,而是持續以恆的「都市再生」。

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執行長暨丹棠機構執行長丁致成表示,由建商擔任實施者的民間都更案,只是整體都市更新的一環,不過在都更過程推行中,政府多希望建商擔負起責任,但是都市更新是公共利益,政府不應該高高在上,必須大力協助都更實施者才對。以日本來說,東京後火車站都市更新區域高達一公頃、地主超過400位,政府就肩負責任積極從旁協助。

(中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董事長暨前經建會副主委、前營建署長、前環保署長、丹棠機構董事長張隆盛;(左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執行長暨丹棠機構執行長丁致成,(右為)傳真實業董事長王明成。(陳美玲/攝影)

丁致成說,多數民眾對開發商投入都更充滿幻想,認為建商能獲得高額利潤,不過都更過程中,是有法律的限制和規範,以丹棠機構投入的「晶華MORI」來說,光是都更審議過程就耗時兩年半,讓該案從投入到完成時間耗費時間長達10年,不過從獲利角度來看,實施者的獲利率僅10%,平均下來一年獲利才1%,實在沒有市場想像的「暴利」可言。

另外,丁致成分析,都更開發過程中,開發商需承擔風險,這部分是地主不願概括承受的部分。雖然多頭時期,對建商來說,有機會獲得建案增值效益,反過來說,現在房市反轉向下,實施者也必須面對可能虧損的風險;他認為,雖然現在房市進入盤整期,不過只要建商擁有都更專業,能取得地主信任,雙方多能理性溝通,都市更新整合之路並非難事。

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耕耘過的案子包括「太平洋之森」、「忠孝詠吉」、「長虹松德路案」等;丁致成說,「晶華MORI」基地369坪,位於台北市中山區五條通、天津街口,地上物為地上七層樓的老舊大樓,以及四層樓老公寓,約30位地主,大部分地主參與分回。

丁致成表示,該案耗費10年主因一開始是L型基地,耕耘四年送件後,地主認為採光、通風、且地下室非平面車位,因此公司決議撤件、再整合周邊七層樓老舊大樓,只為追求基地完整、給客戶一個舒適居住品質的交代。全案從都更核定、事業計畫通過等過程,就花兩年半時間,拆遷過程也花了七、八個月時間,讓該案都更之路漫長。

丁致成指出,「晶華MORI」都更過程中,沒有暴力、爭議,與周邊環境、地主保持和諧。全案總銷約20億元,戶數109戶,建商分回可售戶數約一半,主攻換屋客層,每坪開價95~110萬元間,坪數21~57坪。

更多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