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吳亮賢/新北報導
新北市新店區20多位里民及文化團體今上午到營建署舉布條抗議,控訴新北市府全面徵收捷運十四張站周遭32公頃土地,其中只有2%蓋社會住宅,扣掉道路、公園等設施,市府取得12公頃以上的土地可能拋售給財團炒房,在地的文化建物也會被拆遷。對此新北市城鄉局表示,公共設施用地佔總面積57.34%,相關文物經審議未登錄為文化資產,將納入公園規畫設計保留。
在地文史工作者施其陽表示,徵收辦理開發要考量公益性及必要性,但2%的社會住宅代表所謂的公益性,比例令人質疑。徵收的土地中,有不少是值得保留的文化建物,例如古墓、過水橋、古厝等,但新北市府認為這些東西並非列冊的文物資產,或是要以「異地紀念」方式取代,毫不重視在地人聲音。
新店十四張B單元計畫區。圖/新北城鄉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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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城鄉局回應,十四張B單元區段徵收的公益性及必要性,已於108年10月30日向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報告,並獲得具公益性及必要性結論。計畫中公共設施用地包含5.61公頃之公園用地(兼供汙水處理廠使用)、2.95公頃學校用地、1公頃社會福利設施用地、0.84公頃停車場用地(兼供轉運站及捷運設施使用)及機關用地、公園用地、抽水站用地、道路用地等,佔總面積57.34%。
城鄉局表示,水圳、過水橋、古厝門樓、古墓等,經過文化資產委員會審議均未登錄為文化資產,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在不影響整體規劃配置前提下,已參採民眾陳情意見,同意將明記堂古厝門樓、既有水圳及過水橋納入公園規劃設計保留,古墓則由後續區段徵收工程協助遷葬事宜。
另為保留珍貴樹木,安坑輕軌K9站旁劃設1處公園保留珍貴樹木及樟樹群,並調整機關用地位置以原地保留公告珍貴樹木茄苳樹。
城鄉局說,此案仍在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中,相關內容尚未定案,將持續參考民眾意見進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