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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疫死亡案例沒校正回歸? 死亡日到公布最長竟達11天

#地方 #台北市 #新冠肺炎 #疫情 #死亡
聯合報記者蕭羽耘、陳雨鑫/台北報導
 
萬華基層員警日前爆料,轄內死亡案例暴增,但卻未見到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外界質疑死亡案例恐也有校正回歸現象。
 
分析指揮中心自6月1日公布至今的死亡案例,從死亡日到公布日的差距愈來愈大,6月5日公布的死亡案例竟是11天前死亡案例。
 
指揮中心6月5日公布死亡病例。圖/指揮中心提供
指揮中心6月5日公布死亡病例。圖/指揮中心提供
 
6月1日公布13例死亡,死亡日期介於5月24日至5月31日;6月2日12例死亡,介於5月28日至6月1日;6月3日17例死亡,介於5月28日至6月1日;6月4日21例死亡,介於5月27日至6月2日;6月5日37例死亡,死亡日期介於5月23日至6月2日。
 
6月1日及2日公布的死亡案例最少只差1天,但6月5日最少相差3天,最長相差11天。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5日在記者會中強調,有些個案發布死亡的時間稍晚,因為必須謹慎,調查清楚才對外發布。
 
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表示,若確診個案於醫院離世,由醫師開立死亡診斷書,規定七天內通報,由院方輸入資料,再上傳至衛福部死因通報系統;在家中死亡者,需要家屬到鄉鎮市區公所辦理死亡證明,上述都可能產生延遲。
 
5日公布的死亡案例中,死亡日到確診日相差最久的案6380,死亡日為5月23日,公布時間為6月5日。莊人祥說,該案延遲通報,分析可能是「確診未就醫」或「就醫未被診斷染疫」。
 
至於本身有慢性病的患者染疫離世,確切死因是新冠肺炎或自身疾病?莊人祥說,只要死亡過程跟確診時間重疊,就會判定是染疫而死,用較極端的例子說明,假設確診者就醫過程中車禍身亡,也會納入染疫而死。
 
新加坡防疫醫師林韋地曾於臉書發文,針對6月4日死亡案例做分析,除了一例死亡日為6月2日,其餘都在5月底死亡,判斷過去三天因新冠死亡的案例,可能大多數都還沒有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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