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黃宣翰/綜合報導
台南市安南區四草大道旁,昨天中午11點多發生雜草火災,消防人員到場後出水撲滅火勢,火勢約在30分鐘後撲滅。消防人員在場發現一對年輕男女在場,交由台江國家公園警察隊調查後,葉姓少女未依規定申請在國家公園內燃放沖天炮,將依違反公園保護法第13條第8款開罰,涉及公共危險罪嫌部分由市警三分局函送台南少年法院審理。
「雜草火災,快燒到民宅了!快派人來滅火。」台南市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昨天中午11點零5分接獲報案,位於台南市安南區四草大道80巷內雜草火警,火勢延燒蚵架及保麗龍,冒出大量黑煙。中心派遣土城.安平.安南等分隊,6車13名消防人員到場處理。燃燒面積50平方公尺。
中午11點38分,火勢撲滅。消防人員到場了解,葉姓少女表示,她一時興起,要蘇姓男友陪她施放煙火不慎引燃。
據了解,葉姓少女未經申請燃放煙火部分,台江國家公園警察隊依據國家公園保護法第13條第8款舉發;另火災部分,市警三分局警詢後依公共危險罪函送少年法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