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 簡立欣、張理國/台北報導
狼師及虐童新聞令人看了怵目驚心,行政院院會昨日通過「教師法」修正草案,更加完備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包括未來審議不適任教師的教師代表需少於二分之一,以及依程度區分7種法律效果,其中包括狼師、虐童在內,最重懲處是解聘且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
教育部表示,修法前教師的「解聘、停聘、不續聘」程序要件及法律效果同時規範在《教師法》14條,導致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屢生適用疑義,修法後則區分為7種法律效果,包括終身不得任教;1到4年不得任教;得他校應聘;停聘6個月到3年,期間不得支薪;當然停聘不得支薪;暫時停聘6或3個月(除性平案件停聘期間可支薪);資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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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院長蘇貞昌通過《教師法》修正,虐童、狼師最重終身不得聘任。(圖/取自蘇貞昌臉書)
此外,為避免教評會「師師相護」,修法也將教評會處理不適任教師案件時,應增邀校外學者專家,使未兼行政或董事的教師人數少於委員總額二分之一。
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這次修法主要是為回應社會各界對於違反法律、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現職教師應積極處理的期待,完善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加快案件處理速度,以增進教師教學品質,維護學生受教權。對於此次的修法,教師團體和家長團體則意見對立。
台灣家長教育聯盟表示,過去一直很擔心專審會裡的教師代表過多會師師相護,因此對此次修法把教師代表降至一半以下給予肯定。
但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則表示,教師也是專業,降低教評會中教師比例是無視教師專業的舉動,外界屢屢指責發生事情教評會「師師相護」,但實質問題是校方不提報,根本尚未進入教評會流程,呼籲不要踐踏教師的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