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蕭博文、王己由/台北報導救國團北市松江路的志清大樓被國有財產署認定為教育部出資興建,應屬公有財產,進而向台北地院起訴要求歸還房地及返還不當得利5762萬餘元。但法院認為,該大樓是救國團出資購買興建並非公有財產,登記在教育部名下只是權宜之計,判國財署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