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氣 276

家長「陪同隔離」理賠有轉圜 金管會:符合條款就理賠

#理財 #理賠 #金管會 #政策 #陪同隔離
聯合報記者戴瑞瑤/台北報導
 
許多學校因學生確診停課,孩子因同班同學確診被匡列居家隔離,部分家長因照顧需求也跟著隔離,但日前金管會解釋,家長因屬「陪同隔離」,防疫險不理賠,引起眾多家長不滿,此似乎將有轉圜餘地。金管會保險局今(23)日表示,家長後來收到的居家隔離單都是依法定傳染病第48條所開立,只要符合保單條款,就可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在疫情指揮中心政策轉變為確診者同住親友才列為密切接觸者之前,許多小孩班上有同學確診,小孩被匡列為居家隔離,依照兒少法規定可以有一位家長自願陪同,這位家長的名單會向衛生局申報,但因家長是陪同隔離,屬於密切接觸者的家屬,防疫保單不理賠,引發爭議。因為許多陪同隔離的家長,認為自己也有收到隔離通知書,為何防疫險不賠?
 

 

金管會主委黃天牧(左)與保險局長施瓊華(右)上午列席立院財委會針對「防疫保單相關爭議及處理情形」進行專題報告,兩人在會議前私底下交換意見。記者陳正興/攝影
金管會主委黃天牧(左)與保險局長施瓊華(右)上午列席立院財委會針對「防疫保單相關爭議及處理情形」進行專題報告,兩人在會議前私底下交換意見。記者陳正興/攝影

 

 
金管會保險局日前解釋,未成年子女的同學確診,該名未成年子女依規定受隔離處置時,其父母僅是基於生活上共同照顧的需求,經主管機關彈性准予隔離期間在隔離地點同住,不受一人一室的限制,父母並非「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所定,與確診病人接觸的隔離處置,不符合防疫險保單條款,因此難給予理賠。
 
但許多家長認為,明明跟孩子同樣都拿到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所開立的隔離通知書,為何不能理賠。多名立委也質疑,金管會口口聲聲說「只要有隔離通知書」就理賠,家長拿到的也是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所開立的隔離通知書,應該也要理賠,否則對家長不公平。
 
保險局局長施瓊華今在立院財委會會後受訪表示,之前金管會是看衛福部的Q&A,過去家長「陪同隔離」拿的是用傳染病防治法第36條所開立的隔離單,但現在衛福部統一是用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所開立得隔離通知書,「只要有拿到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所開立隔離通知書,就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財委會今立委提案,金管會認定陪同家長不理賠的依據,是利用不具法律效益的政策Q&A,來駁回疾管署的說明,請金管會於3日內提出相應檢討報告,並說明認定陪同家長不符合理賠資格的法源依據。
  • 到Google新聞追蹤好房網News!

  • 脆起來!加入好房網News的Threads

聯合報 記者戴瑞瑤/台北即時報導

熱銷建案&網友看屋心得



好房網不只有新聞,還能找優質宅

好房網News粉絲團

成為好房網Line好友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頭版 總覽 圖輯 名家 專題 土壤液化 好房網TV 樂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