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黃暐迪/綜合報導
房屋稅1年徵收一次,時間訂在每年5月1日開徵至5月31日截止。近期有民眾向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自己的房屋已經拆除,但為何還是收到該房屋的房屋稅繳款書?對此,稅務局也提醒如果碰到以下「3情況」要即時向稅捐機關提出申報。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指出,依房屋稅條例第8條規定,房屋遇有焚毀、坍塌、拆除至不堪居住程度者,應由納稅義務人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查實後,在重建完成前,停止課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因此民眾如將舊有房屋拆除,請即向房屋所在地之稅捐機關提出申請,稅捐機關於派員現場勘查屬實,即可註銷稅籍並停止課徵房屋稅,以維護自身權益。
另外,由於民法已將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自2023年開始,房屋稅計算基準有了改變,家中如有滿18歲的子女,其所持有的房屋可獨立計算自住住家戶數,不須再和父母合併計算。
新竹市稅務局說明,房屋稅自住住家用稅率1.2%有不少限制,必須是個人擁有住家用房屋,無出租營利,並是屋主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住在此,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在3戶以內。不過今年起民法成年年齡降至18歲,滿18歲成年子女可單獨計算自住優惠稅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