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氣 8481

桃園首例!中壢男子武漢回來 限居家檢疫卻趴趴走開罰

#武漢肺炎 #疫情 #防疫 #檢疫
聯合報記者鄭國樑/綜合報導
 
桃園市中壢一名男子因為1月從武漢回來,被列為居家檢疫對象且被求帶著防疫手機,男子4日被查出離家未通報,中央防疫中心發現手機訊號異常,通知警方追查,確認他離開家訪友近4小時,5日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送交衛生局從重裁罰,也成為桃園第一個被法辦的防疫對象。
 
警方指出,這名39歲男子被列為居家檢疫對象,中央防疫中心4日中午11點19分出現男子手機訊號異常,下午通知中壢警分局仁愛派出所前往男子住所查看,員警抵達後調閱大樓監視器追查行蹤、訪視收集資料,確定他中午12點38分離家且未通報,馬上連絡他要求立刻返回隔離住所,男子下午4點39分返家。
 
桃園市長鄭文燦於5日上午在市政會議中裁示,違反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從嚴處罰。圖/桃園市政府新聞處提供
桃園市長鄭文燦於5日上午在市政會議中裁示,違反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從嚴處罰。圖/桃園市政府新聞處提供
 
警方表示,防疫手機運作方式為透過通訊軟體定位,並要求保通話暢通,配合視訊通話。這是桃園首例違反居家檢疫列管案件,市長鄭文燦於5日上午市政會議中裁示,違反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從嚴處罰。警方和衛生局呼籲民眾,目前乃防疫非常時期應遵守相關規定,如違反居家隔離及檢疫規定者,最高可懲處15萬元罰鍰。
 
警方表示,目前以智慧型手機建構「居家隔離」防疫追蹤系統,如「居家隔離」列管人員逕自離家,手機將發報訊息異常;任何違反居家隔離行為,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69條規定,「對自感染區入境、接觸或疑似接觸之人員、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採行居家檢疫、集中檢疫、隔離治療或其他必要措施」,違者可處15萬元以下不等罰鍰。
 
另依第43條、第67條規定,「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對於機關的檢驗診斷、調查及處置,如果有拒絕、規避或妨礙。」違者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惟「居家隔離」防疫追蹤系統經實際運行尚有誤報及遲報問題,誤報部分警方可到場確認排除,惟遲報部分將透過市警局向NCC反映排除技術障礙。

熱銷建案&網友看屋心得



好房網不只有新聞,還能找優質宅

好房網News粉絲團

成為好房網Line好友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頭版 總覽 圖輯 名家 專題 土壤液化 好房網TV 樂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