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氣 603

立院修正《災害防救法》 政府贈災民住宅禁止法拍

#政策 #立法院 #災害防救法 #災民 #法拍 #強制執行 #居住權
聯合報記者翁至成/新北報導
 
立法院24日三讀通過「災害防救法」修正案,待總統公布後施行,修正案將「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納入災害防救體系,如新北市烏來區、桃園市復興區等全台共6區,使中央得以協助地方防救災作業,提升全民防災應變能力;同時規定,政府贈予災民的住宅,不會被強制執行,完整保證災民居住權。
 
內政部24日發布新聞稿指出,災害防救法自1990年公布施行至今,歷經九次修正,有鑒於近年全球氣候變遷,災害頻繁發生且規模擴大,又配合2014年地方制度法增訂「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因此修正法條,而立法院三讀通過「災害防救法」修正案,總統公布後施行。
 

 

立法院會三讀修正「災害防救法」部分條文。圖/翻攝國會頻道畫面
立法院會三讀修正「災害防救法」部分條文。圖/翻攝國會頻道畫面

 

 
以下為修正案要點,將土石流災害修正為「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增訂「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納入災防體系;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得視災情需要,於地方成立前進協調所,整合資源協助救災。
 
為有利於災害時相關單位調派,增訂地方政府需建立資料庫,定期整備救災人力與裝備;明由地方政府需統合公、私部門等單位,如學校、醫院、團體、公司等協助參與救災教育訓練與演習。
 
不再限定天然災害,只要有災害發生,影響民眾居住生活,政府需負責安置與重建;增訂由政府或經政府認可的災民住宅,無償移轉給災民後,建物將不會被強制執行。
 
針對災民住宅不會被強制執行,內政部解釋,過去有發生政府贈與莫拉克災民的永久屋遭法拍,不僅與原興建政策目的不同,拍定人也不具有公有土地合法使用權,會造成公有土地管理困擾,因此修法新增「由政府或經政府認可的民間單位興建,無償移轉予受災地區受災居民的住宅,不得作為強制執行之標的」。
 
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在台灣共有6區,如新北市烏來區,桃園市復興區,台中市和平區,高雄市那瑪夏區、桃源區、茂林區。過去地方制度法修法,以上6區得以實施「地方自治」,待災害防救法修正案施行後,將和鄉(鎮、市)一樣,要求需辦理各項防救災作業,得以健全災防體系。
聯合報 記者翁至成/新北即時報導

熱銷建案&網友看屋心得



好房網不只有新聞,還能找優質宅

好房網News粉絲團

成為好房網Line好友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頭版 總覽 圖輯 名家 專題 土壤液化 好房網TV 樂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