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江詩筑/苗栗報導
苗栗縣衛生所公務機車自精省後就無經費挹注購車,第一線公衛人員天天騎老舊機車訪視,使用的老爺車車齡從5、6年至18年都有,老車零件連機車行都找不著,若報廢又無車可用,盼縣府在財政困窘之際,鬆綁法令協助基層換車保障安全。

衛生所人員騎乘公務車為公衛問題、訪視個案等來回奔波是職責所在,以大湖鄉為例,東興村的馬那邦山、大寮村的大窩山區等,有時會出現斜坡恐達45度角的山地小路,就讓衛生所人員騎老爺車膽顫心驚。
大湖衛生所內配有2台省政府時代購置、迄今超過18年的公務機車,零件已換到連機車行都不願再修,卻苦無經費讓衛生所買新車,衛生所主任徐春仕指出,過去3年都曾向上反映,盼能換車都未獲正面回應。
徐春仕坦言,因公務車老舊常「顧路」,擔心行車安全問題,曾想過提供自有車,但考量到同仁訪視個案是執行公務,用自有車較不適宜,因而經常面臨兩難抉擇,過去也想過用營運基金換車卻礙於法令,並未獲准,只能盼縣府協助。
縣衛生局長張蕊仙表示,之前也接獲其他衛生所反映希望更新公務機車的需求,不過苗栗縣府早在數年前就已禁止購置公務機車,原因恐與一旦買車後維修、保險、油料經費等是一大負擔有關。
另外,訪視人員外出查訪前,需填「訪視路線單」交給衛所主任核章後即可視同公務出差,如果發生事故仍可報公傷,由公務機關負責醫療費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