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潘奕柔/綜合報導
都更類型主要分為三種,公辦都更、民辦都更與自辦都更。公辦都更即由政府主導並規劃的案件,那民辦與自辦都更又有什麼差異,又各有哪些優缺點呢?台北市都更學會理事長蔡漢霖就解析,自辦都更意思是,住戶與管委會全權主導並規劃都更案的細節規劃,再自行尋找建商來蓋屋。優點不外乎是最後回饋利益更高,不過卻也容易在前期段階段因意見不合,鬧出許多紛爭。
民辦都更則是住戶與建商公司合作,主要由建商做實施者。相較於自辦都更,民辦都更獲得的利益恐怕較少。但因為有建商為主要實施者,住戶意見較容易整合,在過程中也能減少許多麻煩。了解更多都更的優缺點與案例,請鎖定好房網TV節目《操盤手的秘密》「我家適合都更危老嗎? 搞懂民辦.自辦.公辦」。